春日最高消费赏

推广期内,The Point会员成功于The Point App参加活动及换领参加证,并于东港城指定「即赚分」参与商户以电子货币* 消费及成功登记积分,即可参加「春日最高消费赏」,首15名累积最高消费金额# 的会员有机会获得iPhone 17 Pro Max 256GB(宇宙橙色)+ 、11 吋 iPad Air+ 、 AirPods Pro 3+或 东港城零售电子赠券^

  • 推广期:2026年3月1日至3月31日(以消费单据日期计算)
  • 登记时间:1:00pm – 10:00pm
  • 登记地点:东港城二楼礼品换领处
立即换领参加证

 

* 电子货币包括信用卡、易办事、借记卡、Apple Pay、BoC Pay、Google Pay、PayMe、Samsung Pay、银联手机闪付 (Quick Pass)、银联二维码、微信支付、支付宝或受《支付系统及储值支付工具条例》监管的其他储值支付工具,包括但不限于新地商场礼品卡、八达通、八达通银包(Octopus Wallet)、Tap & Go拍住赏及TNG Wallet。

# 累积消费金额必须满HK$100,000或以上,并以成功登记积分为准。

+ 所送出之iPhone、iPad为数码通台机,已开封激活。

^ HK$3,000东港城零售电子赠券包括6张HK$500东港城零售电子赠券。 顾客于指定零售商户消费满$2,000,可使用《HK$500 东港城零售电子赠券》1张。 每次交易最多可使用3张HK$500 东港城零售电子赠券。

受条款及细则约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