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港城Let’s Party 2018倒數派對

 

活動日期: 12月31日

活動時間: 10.30pm-0.10am

 

VIP區入場券換領:

換領日期: 12月23日開始至換完即止
換領時間: 1pm-10pm
換領地點: 東港城二樓禮品換領處
換領方法: 於場內指定商舖以電子貨幣*消費滿HK$ 800 (最多累積2間不同商戶之即日機印發票,每張發票必須消費滿HK$100或以上),即可換領VIP區入場券一張。
*電子消費只包括信用卡、易辦事及八達通。

名額有限(名額: 228),額滿即止。每人最多只限換領2張入張券,換領詳情及條款請參閱場內告示。圖片只供參考。活動如有任何更改,恕不另行通知。

 

條款及細則:
  1. 顧客必須於當日持有效即日機印發票及電子貨幣*付款存根(每張必須消費滿HK$100或以上),往二樓禮品換領處即場換領入場券。
  2. 每組機印發票及電子貨幣付款存根,不論超越指定消費金額多少,最多亦只可參與場內其中一項換領活動 (免費泊車除外)。
  3. 以上推廣活動恕不接受以下商舖或服務之收據: 信用卡單據、易辦事單據、手寫單據、重印單據、發票影印本、任何繳費單據、銀行及增值服務單據、網上購物、郵購、慈善捐款、電話費、補習/學費、購買任何商戶禮券(如餐券、食品券、現金券等)、洗車費、汽車美容服務、租賣樓宇、購買郵票、外幣交換、酒席收據、車票、船票、機票、旅遊收據、門票代售服務、增值八達通、寫字樓租戶發出之收據及臨時展銷攤位、東港城(東九龍)快線、網上儲值預繳卡、傳呼機月費、代用券、供金會費、飲食會席或其他任何會藉之單據均恕不接受。
  4. 消費金額只計算當日顧客在店舖使用信用卡、易辦事、八達通作交易工具的金額,以現金付款、其他尚未付款或以貨物作貼換交易之消費金額均不接納。
  5. 若顧客出示之發票或收據屬分期付款、繳付訂金或作部分付款,則會以當日實際支付之金額納入為消費金額。
  6. 任何人士參與活動,即表示接受是次換領活動之所有條款及細則。
  7. 所有入場人仕必須遵守入場券背面的守則及注意事項。
  8. 新鴻基地產、商場服務處、其廣告代理、贊助商及所有商舖之員工及其親屬一概不得參加是次換領活動,以示公允。
  9. 新鴻基地產及東港城商場服務處有權更改參加細則及條款而毋須另行通知。
  10. 如有任何爭議,新鴻基地產及東港城保留最終決定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