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港城Let’s Party 2018倒数派对

 

活动日期: 12月31日

活动时间: 10.30pm-0.10am

 

VIP区入场券换领:

换领日期: 12月23日开始至换完即止
换领时间: 1pm-10pm
换领地点: 东港城二楼礼品换领处
换领方法: 于场内指定商舖以电子货币*消费满HK$ 800 (最多累积2间不同商户之即日机印发票,每张发票必须消费满HK$100或以上),即可换领VIP区入场券一张。
*电子消费只包括信用卡、易办事及八达通。
名额有限(名额: 228),额满即止。每人最多只限换领2张入张券,换领详情及条款请参阅场内告示。图片只供参考。活动如有任何更改,恕不另行通知。
条款及细则:
1.顾客必须于当日持有效即日机印发票及电子货币*付款存根(每张必须消费满HK$100或以上),往二楼礼品换领处即场换领入场券。
2.每组机印发票及电子货币付款存根,不论超越指定消费金额多少,最多亦只可参与场内其中一项换领活动 (免费泊车除外)。
3.以上推广活动恕不接受以下商舖或服务之收据: 信用卡单据、易办事单据、手写单据、重印单据、发票影印本、任何缴费单据、银行及增值服务单据、网上购物、邮购、慈善捐款、电话费、补习/学费、购买任何商户礼券(如餐券、食品券、现金券等)、洗车费、汽车美容服务、租卖楼宇、购买邮票、外币交换、酒席收据、车票、船票、机票、旅游收据、门票代售服务、增值八达通、写字楼租户发出之收据及临时展销摊位、东港城(东九龙)快线、网上储值预缴卡、传呼机月费、代用券、供金会费、饮食会席或其他任何会藉之单据均恕不接受。
4.消费金额只计算当日顾客在店舖使用信用卡、易办事、八达通作交易工具的金额,以现金付款、其他尚未付款或以货物作贴换交易之消费金额均不接纳。
5.若顾客出示之发票或收据属分期付款、缴付订金或作部分付款,则会以当日实际支付之金额纳入为消费金额。
6.任何人士参与活动,即表示接受是次换领活动之所有条款及细则。
7.所有入场人仕必须遵守入场券背面的守则及注意事项。
8.新鸿基地产、商场服务处、其广告代理、贊助商及所有商舖之员工及其亲属一概不得参加是次换领活动,以示公允。
9.新鸿基地产及东港城商场服务处有权更改参加细则及条款而毋须另行通知。
10.如有任何争议,新鸿基地产及东港城保留最终决定权。